适应新常态 探索高校财务管理新思路
——湖南省高校财务处长研讨会
2015年12月4日,湖南省教育会计学会举办的湖南省部分高校财务处长研讨会在湖南农业大学文渊馆顺利召开,会议由湖南农业大学财务处承办,湖南农业大学总会计师、湖南教育会计学会副会长刘天佐主持。湖南农业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湖南工业大学、湖南理工学院、湖南商学院、湖南文理学院、南华大学等12所高校财务处负责人参加,湖南农业大学副校长陈岳堂、湖南省教育厅财建处温佐望科长、湖南财政经济学院财务处处长暨湖南教育会计学会秘书长卿文洁等出席会议。
湖南农业大学副校长陈岳堂对各位财务同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充分肯定此次研讨会的意义。新常态下,随着环境政策的变化,高校在财务管理上面临着很多困难和挑战。国家为了加强对高校财务的监管,为了完善高校财务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预防和遏制行政腐败、学术腐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政策的实施过程中,法规的普适性与具体情况差异、制度法规的更新与被约束对象意识观念转变的不协调导致财务管理中出现了预算执行难、财务报账难、教职工满意度低等一系列问题。此次研讨会为各位同盟提供了探讨和交流的机会,旨在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探索高校财务管理新思路。湖南农业大学财务处处长徐琳介绍了湖南农大财务工作的基本情况,就目前财务管理上面临的财务综合改革、“三公”经费管理、财政资金使用和支付、税务处理、科研经费及专项经费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以及财务信息化管理等一系列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湖南省教育厅建财处温佐望科长就教育财务综合改革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他指出,高校财务管理重点是目标要明确,要从合规性、规范性为目的转为节约成本和提高效益为目的。财务管理不能停留在少出问题、少出错误的层面,应充分考虑效益和成本,其中成本又包括资金成本和业务成本。高校财务资源通过预算实现,应建立和完善适合高校的预算体系来控制成本,通过预算实现绩效管理,提高资源配置效益。要积极探索有效的经费分配机制,通过高校专项经费直拨、预算经费清零等方式,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引进管理会计的思想和理念,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实现财务共享,形成自我监管、自我激励机制。
高校经费管理,尤其是“三公”经费管理,是预防和遏制公款腐败的关键,国家出台的政策、法规多次对“三公”经费使用提出要求。规范“三公”经费使用是近年高校财务管理的重点,各高校的财务负责人纷纷就经费管理分享本校的做法和经验。虽然各高校在教育发展过程中有其个体差异,管理方式、方法各有差别,但都坚持在总额控制的原则下,严格执行预算,强化审批程序,透明经费信息,确保经费合理有效、安全可控的使用。
资金使用和支付方面,目前高校遇到的共性问题有预算与实际执行的差异、资产明细预算执行不到位、国库支付软件与高校财务软件不对接造成录入查询工作量大、预算口径与会计口径差异等。面对这些问题,高校应明确专人定期对上年结转、期初预算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专项资金进行清理,督促加快资金的使用进度;同时希望财政系统加速资源整合,实现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和会计核算系统的对接。
目前高校所涉及的税收问题主要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营业税、房产税等。研讨会上,各高校财务部门负责人形成共识,高校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务处理;对于高校担负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代扣代缴,实名申报。
湖南理工学院副处长刘大尚表示,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和互联网的发展,财务信息化管理是必然趋势,数据公开程度的提高会使得财务共享的实现变为可能。目前高校已经建立起来的信息化系统,包括科研预算管理系统、网上报账系统、物资采购平台。湘潭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农大等高校已部分或全部的建立相关信息化平台。湖南师范大学财务处长何珊表示,目前绝大部分省属高校都已建立网上预约报账系统,网上预约报账的建立和运作,规章制度和报账信息的查询方便快捷,大大缩减会计核算工作,降低信息不对称成本,减少报账人员的等待时间,提高财务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目前高校推广的物资采购平台,可以达到管控采购流程、规范寻源操作、降低采购成本、提升工作效率的目的。
另外,研讨会就湖南省教育会计学会设立片组开展工作达成了初步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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